臨近年底了,HR是不是在琢磨要給員工準備新年的企業員工福利?某公司的環衛工人們因為公司發放的福利——一雙高跟鞋引發陣陣抱怨與不滿。這種尷尬福利,寶寶們是否也經歷過?什么樣的企業員工福利才是職工們期待的好福利?
根據一份網絡調查顯示,拿到了不喜歡的福利,大家都是怎么處理的?47%的員工對待無用福利一籌莫展,選擇默默收下,放在家里堆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那么到底什么是福利呢?
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 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中稱: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業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如果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是以貨幣形式發放,那就得算在工資總額中,是補貼的一部分。但如果是采用實物形式發放,應算在企業福利開支里。
HR信心苦苦挑選的企業員工福利禮品,要是直接被員工默默閑置了,那多可惜啊,作為公司,真的是吃力不討好啊。有一個辦法可以解決,就是把福利的選擇權交給員工,這方面中智關愛通很擅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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